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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理解党章关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的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16日 点击数: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所以这样规定,是由机关党组织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是独立的一级组织,而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或工作机构,在同级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这些机关的业务工作受部门行政负责人领导,重大问题由党组或党委(党委工作部门由部务会或相应机构)讨论决定,对同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机关党组织主要起“协助”、“监督”作用。
    应当明确的是,机关党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不等于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不能发挥作用。机关党组织虽然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但要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组织部 文章录入:xy_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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